本报讯(通讯员襄公宣 全媒体记者黄金晶 实习生黄淑怡)8月2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犬患治理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我市公安机关将实行“四个一律”措施,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
2020年以来,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襄阳市养犬管理办法》,为加强我市养犬管理做了积极努力。市公安局开发建设了养犬管理信息系统,推出“襄阳犬管”微信小程序,在城区(含襄州区)设立30个犬类免疫登记服务点,实现犬只免疫、登记两证一站式服务。2020年6月以来,全市已有13300余名犬主收到了电子犬证。
在加强日常警情处置的同时,去年6月至9月,市区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犬患治理专项行动。今年4月,市公安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常态化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排查登记、执法巡查、警情处置、犬只收容、宣传教育、联动联勤各项措施常态化。7月中旬,公安机关再次启动新一轮犬患治理行动,重点整治遛狗不牵绳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组织巡查800余次,制止不文明遛狗行为2110余起,开具处罚决定书254份,捕捉收容流浪犬只、无主犬只130只;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教育,设置警示标志392处,张贴海报标语1300余张(条),发放宣传资料13800余份。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采取“四个一律”等措施,逐步推进养犬管理由乱到治。
巡查范围再扩大。公安机关将把巡查执法范围由大型商圈、集贸市场及公园广场等重点部位,向周边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延伸,开展拉网式巡查。把制止违法违规遛狗行为作为基层派出所、警务平台及社区群防力量治安巡逻的重要内容。
处置力度再加大。今后,公安机关将对养犬行为依法实行“四个一律”,即对巡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遛狗行为,首次违法违规一律当场处以警告;违规两次以上的,一律予以罚款处罚或收容犬只,罚款金额为50元至200元,处罚信息录入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永久记录;对无主犬、流浪犬、一户多养及禁养犬只一律收容;对犬只伤人的案(事)件,在组织协调救治、纠纷调解的同时,一律对犬主未采取约束措施的行为依法查处,处5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后,公安机关将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犬只进行常态化排查,发现一只登记一只;联合辖区免疫登记服务点深入小区上门服务,提高犬只登记率;依靠各级政府,联合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和街道、社区(村)委会,建立养犬管理工作联动联勤机制和树状管理体系,管理末梢深入小区、街巷、场所,提升养犬管理整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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