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我市已于9月1日提升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据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失业保险金提标是依据省政府相关文件通知,将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调整。
各档标准适用区域范围如下:
襄阳市城区(含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由每人每月1350元提高到1620元;
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每人每月提高到1485元;
南漳县、宜城市、谷城县、保康县每人每月提高到1368元。
来源:通讯员熊焰 全媒体记者徐勇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