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我市已于9月1日提升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据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失业保险金提标是依据省政府相关文件通知,将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调整。
各档标准适用区域范围如下:
襄阳市城区(含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由每人每月1350元提高到1620元;
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每人每月提高到1485元;
南漳县、宜城市、谷城县、保康县每人每月提高到1368元。
来源:通讯员熊焰 全媒体记者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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