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网消息】《襄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从本月开始施行,规定明确,住宅小区内部不允许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场,也不允许采用机械式停车设施。
针对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多的问题,为满足车主们的停车及充电需求,规定要求新建住宅配建机动停车位,应100%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按照规划停车位的10%比例建设充电桩。也就是说,今后,小区地下停车位,不仅车位主人可以安装充电桩,开发商在建设时也必须按比例装好,让新能源汽车车主充电更加方便。
对于老旧小区的停车问题,规定也明确:今后在改建、扩建时,按车位差额数的20%进行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