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网消息】电动车已成为众多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问题也时常困扰着广大电动车主。前不久,规划部门对《襄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要求今后各类建筑必须同步配建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和充电设施。
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上,新规明确,住宅小区地面非机动车泊位设置,不应超过停车标准的30%。地面非机动车泊位需同步设计车棚,并按地面泊位总数的100%比例配套电动车充电设施。
此外,新规还同时规定,对于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剧院、博物馆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非机动车充电设施的比例不应低于规划车位的15%,并与项目同步建成使用。随着这些新规的实施,今后电动车充电及停放问题将会得到有效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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