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余波 全媒体记者赵亚丽】近日,记者从樊城区司法局了解到,自去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樊城区司法局紧紧围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总任务、“预防和减少犯罪”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采取“四变四强化”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对象重点人员教育管理,做实“精准施策、靶向矫治”,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变临时为平时,强化重点人员常态化管理。由社区矫正责任人通过实地走访、面谈等方式与重点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同时,对个别突出的重点人员通过侧面了解的方式掌握其每日动态和日常活动情况。每月组织矫正小组成员、网格员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情况进行系统化摸底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运用大数据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不定时抽查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止无故关机、越界、人机分离逃避监管和不请假外出现象发生。
变安抚为帮扶,强化对重点人员的帮教管理。由包保领导、责任人通过排查走访,了解重点人员家庭、生活、工作等情况,为其解决后顾之忧。同时,做好重点人员的说服解释工作,依靠村(居)委会干部及网格员落实帮教工作,发动家属协助开展教育,积极沟通交流,主动做好重点人员思想工作。
变交流为交心,强化与重点人员的联系沟通。为消除重点人员的对抗情绪,该局组织包保领导、社区矫正责任人、村(居)委会干部定期与其沟通交流,不定期进行走访,注重情感培养,以交心赢得信任,准确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需求,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变被动为主动,强化重点人员管控责任。根据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按照各乡镇、街道管辖范围,划分重点人员管控责任人,并将重点人员管控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事,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强化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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