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勇 通讯员刘翔】11月29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通知,明确了我省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介绍,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旨在坚持共同富裕导向,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好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
企业工资指导线包括本年度企业货币工资水平增长的基准线、上线、下线,今年分别为7%、9.6%、3%。
与最低工资标准有所不同,企业工资指导线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其可以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通知明确了具体指导意见。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确定其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其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上年亏损且今年可能继续亏损的企业,在必要的民主程序后可零增长或适当负增长。
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主业不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要从严控制其工资增长。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