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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推进“双减”落地落实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2日09:45 来源: 襄阳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徐林军 全媒体记者韩秀嫣)近日,为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襄城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作业统筹,坚决按要求压减作业总量、时长,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落实情况纳入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组织责任督学采取校园巡查、推门听课、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定期到学校督导,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鼓励教师布置分层作业、设立作业超市,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发展需求。

全面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可根据校情和资源优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情况下,制定出“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同时统筹社区和各部门组织的课后托管项目和志愿服务项目,吸纳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机构或志愿者参与,不断丰富学生课后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通过采取财政补助、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保障课后服务经费。

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分类管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依法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组织全面排查,由备案改为审核,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严格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落实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超标超前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等突出问题。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常态运营监管,坚决禁止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坚决查处利用不规范格式合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统筹做好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3岁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此外,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学校育人功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责任编辑:白菲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