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严俊杰】2月16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
线下校外学科类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为:10人以下市区30元/课时·人次、县(市)为25元/课时·人次;10人-35人市区为25元/课时·人次,县(市)为20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市区为20元/课时·人次,县(市)为15元/课时·人次。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标准课时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通知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定价原则和成本构成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有效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数量。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需提前向社会公开,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通知要求推动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此外,记者获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还联合出台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标准,即全市统一为市区每生每月不超过80元,县市(含襄州区)每生每月不超过70元,课后服务时间为正常上课日的中午及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课后服务费坚持自愿原则、非营利性原则和成本补偿兼顾家长承受能力的原则。按月收费,退费按天计算,每月以22天计费,以参加课后服务实际天数结算。该标准从2022年春季开学开始执行,试行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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