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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专项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09:41 来源: 楚天快报

楚天快报讯(记者祝兆林 通讯员襄纪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不仅威胁公共安全,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月25日,襄阳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

根据通知要求,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生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凡同餐不尽规劝义务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同步追究相应党纪政务责任。各地各单位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必须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并依规依纪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凡迟报、漏报、瞒报以及疏于教育管理致使本地本单位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频发多发的,依纪依规追究党组织及相应责任人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建立线索移送和身份比对快速反应联合联动机制,公安机关对查处的酒驾醉驾人员,一律第一时间核实其政治面貌和工作单位,同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新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深挖背后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和费用来源,倒查回溯、一查到底;对干预执纪执法司法、说情抹案、包庇袒护,以及有案不查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党纪党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同时,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纪律要求,健全完善预防违规吃喝、酒后驾驶等制度规定,在公务接待中一律不得上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得饮酒,不得违规公款吃喝、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责任编辑:白菲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