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沈明晶 通讯员付聪)3月14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自3月10日起,全市范围内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场所需加装安全装置,否则,燃气经营企业可予以停气。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燃气用户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家庭用户燃具和商业用户燃具必须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器具、连接管等。
新建住宅管道天然气工程在建设环节全部安装自闭阀,燃气具连接管应当使用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管;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应加装自闭阀,将非金属软管更换为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管;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应将非金属软管更换为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管。
非居民燃气用户(包括管道天然气和瓶装液化气)应当安装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将非金属软管更换为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管,并确保正常使用。
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和流动商户必须使用有经营许可证的液化气站自有钢瓶,严禁使用无标识或过期钢瓶;燃气热水器和采暖炉应当安装专用烟道,确保烟道安装严密可靠、完整无破损,烟气应直接排出至室外。
市燃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所监管领域燃气用户按照属地政府要求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将非金属软管更换为燃气专用不锈钢波纹管,对拒不加装燃气安全装置,危及公共安全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用气行为,经劝阻和制止后拒不改正的,燃气经营企业可采取停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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