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殷素 通讯员郭良东 张小虎)3月28日,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推出一系列退税、免税、减税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
所谓“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据介绍,留抵税额主要是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时间上不一致造成的。如集中采购原材料和存货,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投资期间没有收入等。
政策规定,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自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政策规定,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自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据了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包括大部分小微企业及部分中型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为10万元。
政策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同时,小微企业所得税也有优惠。政策规定,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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