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下午,市城管督察大队对一名在江边洗车的市民开出100元的罚单。

当日下午,市城管督察大队汉江执法队队员乘船巡查至汉江襄城庞公三里庙码头时,遇到群众赵某正在江边洗车。执法队员见状立即上岸责令其停止洗车行为,同时依照《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对赵某下达《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当场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执法队员向赵某进行了普法宣传和批评教育,赵某当场表示今后一定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再也不做污染汉江的行为了。
《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汉江干流、支流岸边严禁从事洗衣、洗车、丢弃废弃物等污染水体行为。同时城管部门再次向广大市民呼吁:要坚决抵制一切污染汉江生态环境行为,携手守护汉江母亲河一江碧水。
记者:张嫚;通讯员: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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