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严俊杰 通讯员敖洁)5月10日,记者从市乡村振兴局了解到,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补助资金三笔共1.143亿元。
据悉,该补助资金将用于脱贫村、美丽乡村、乡村振兴建设等,其中分配至南漳县2910万元、襄州区2820万元、保康县2190万元、市辖区940万元、枣阳市800万元、宜城市760万元、谷城县550万元、老河口市460万元。
此次获得的资金将重点支持专题研究的乡村发展建设项目、高质量储备的乡村振兴品牌项目和工程以及年底前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重点骨干项目,重点围绕市场前景好、带动增收能力强的茶叶、食用菌、林果、有机蔬菜、特色养殖及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力争通过3—5年努力,实现全市全域乡村振兴由点到面,成势见效。
下一步,市乡村振兴局将围绕全市正在打造的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以促进全产业链发展、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聚焦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积极推进全市乡村产业提档升级,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基础上,全力开创襄阳乡村全面振兴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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