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困难企业可缓缴 个贷逾期暂不处理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沈明晶 通讯员 解邦军 吴浩)6月12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从6月1日起至今年年底,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政策明确提出,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公积金。
已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企业的职工,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无房缴存职工因租房自住,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襄阳市区18000元/年,各县(市)9000元/年。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决议应有单位法人、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签字盖章,并且要在单位公示;企业申请降低比例缴存,在1%—4%之间自行选择;缓缴期间,职工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为其补缴住房公积金。
据悉,企业申请降低比例缴存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时限均为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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