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追、防、建” 助推清廉襄阳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并审议市监委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情况报告
通讯员 周茜 全媒体记者 熊丹青
市监察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是市监察委员会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重要方式。6月23日至24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首次听取并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1月,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产生市监察委员会。近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市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监委、省监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进案件办理,加强监管防范,我市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切实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发挥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和警示作用。
会议要求,全市监察机关要紧盯“追、防、建”关键环节,全面推进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走向深入。
强化追击力度,始终把握攻坚克难的聚力点。从服从、服务反腐败斗争工作大局出发,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保持对外逃人员“一追到底”的高压态势,深挖线索,最大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全力以赴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探索完善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监委牵头协调,追逃办各成员单位快速联动、密切配合、高度协同的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规范高效。建立覆盖面更广、功能聚合更强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研判机制,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在各自领域内的专业能力和资源优势,通过定期会商,研究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力争在专案攻坚方面取得突破。
强化防范措施,始终筑牢严阵以待的防控网。坚持追逃、防逃、追赃工作一体推进。结合对追逃追赃重点案例的综合分析,发现并及时堵塞制度和监管漏洞。建立健全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金融、民生、国企、基层自治组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压紧压实防逃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件宣传,持续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环境氛围,推动构建追逃防逃追赃的立体防线。
强化队伍建设,始终紧跟形势发展的“指挥棒”。适应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政治性、国际化、专业化需要,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对熟悉涉外法律、国际合作业务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工作历练,着力提升干部的法律素养和对外交往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打硬仗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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