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头乱扔 罚款20元
多部门联合整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本报讯【通讯员 徐昭 崔健 全媒体记者 张嫚】走在街上吸烟后烟头可别乱扔,因为不小心就会“吃”一张罚单。7月11日,襄城一位市民因为乱扔烟头被罚款20元。
6月以来,市区城管、公安、街道办等部门联合整治市民不文明行为,经过前期宣传劝导后,近日执法人员“动真格”,对一些不文明行为开罚单。
7月11日上午,在襄城区常青路,一位市民将烟头随手扔在城市路面上,被正在巡查的城管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师傅,你看垃圾桶距离你只有几步,走过去熄灭烟头再扔进垃圾桶,一点都不费事,既文明也保护城市环境卫生。”执法人员劝导该市民应规范个人行为。
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市民进行了罚款20元的处罚。
据了解,遛狗不牵绳;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违停、“三车”乱停;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丢烟头、车窗抛物);乱贴小广告等八项不文明行为是三部门联合整治的重点。襄城区庞公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主任周鹏介绍,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兼顾劝导和处罚,帮助市民养成文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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