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勇 通讯员袁婧芳)7月1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为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8月底前发放到位。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省民政厅、财政厅转发了民政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按照相关要求,我市将于8月底前对所有在册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前者增发标准为当月补助水平,后者增发标准为当月基本生活标准。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此外,民政部门还将对生活困难的未就业大学生以及基本生活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者个人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