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杨旸)“希望通过召开本次听证会凝聚共识,推动行政机关之间加强协作,建立健全沟通联络、数据共享和税收复核协作机制,全面提升税收征管质效,继续加强耕地占用税和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形成‘检察+行政’合力,保护国有财产免于流失,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为枣阳经济发展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8月25日,笔者了解到,枣阳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一场由枣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俊主持的耕地占用税和环境保护税公益诉讼案件集中公开听证会。
2022年3月,枣阳市检察院在开展耕地保护“回头看”工作中发现,非法占用农用地(耕地)的单位和个人虽经行政处罚,但未就其占用的农用地(耕地)行为缴纳耕地占用税。经进一步调查了解发现,税务部门对非法占地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尚存一定疑虑,对于已批未供地等合法用地尚未全面开展征收工作,最为关键的是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未建立规范有效的工作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导致税务机关掌握的涉税信息不全,多凭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未能全面开展税收征收。对此,枣阳市院首先通过诉前磋商督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移送信息,确保税收征管的前置程序,再通过磋商及检察建议进一步督促枣阳市税务局畅通信息复核,及时履行税收征收职责。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这一问题并非出现在个案中,与耕地保护税征管方式颇为相似的环境保护税,同样存在日常行业监管与最终征收相分离而衔接不畅的问题。针对耕地占用税采取的梯次督促的监督方式已初见成效,能否在环境保护税方面成功“复制”?通过进一步摸排线索,2022年7月,就辖区内几家化工企业曾因非法排放污染物被行政处罚但未履行环境保护税缴纳义务相关情况,枣阳市检察院向市环保分局、税务机关开展磋商,建议依法核定应纳税额。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办理情况,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及枣阳市税务局结合自身职能介绍了现阶段工作推进情况及后续打算。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过磋商,我局加强了信息汇总梳理工作,将2018年以来的四百余件涉及非法占地案件相关情况移交市税务局。目前我们正在完善衔接机制,初步拟定两月一周期将涉案信息抄告至税务局。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我们主要做的就是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行政处罚情况等相关信息定期移送税务机关。后续我们也将做好衔接工作,及时报送新增或者有变化的排污单位信息,会同税务机关做好应税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的核算工作等,确保涉税信息流转、复核。
枣阳市税务局:在耕地占用税方面,已核查52宗违法占地处罚信息以及22宗已批未供土地信息,累计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四千余万元。目前我们已经明确了对接机制,针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送的非法占地案件继续完善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缴工作。在环境保护税方面,税务机关没有办法做到自行核定区分,核定应税污染物,依据污染物的种类核定污染当量数、排污系数,都需要环保部门来核定、报送数据资料。检察机关督促后,我们也及时与市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了对接,已对部分化工企业开展调查取证,督促缴纳环保税。
“检察机关通过磋商和检察建议督促收回四千余万的国有财产,又组织这场听证会让各行政机关坐下来一起说,推动后续工作开展,彰显了我们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保护公益的力度。”听证员们对检察机关的工作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据悉,枣阳市检察院通过听证凝聚共识,以“我管”促“多管”。下一步,枣阳市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推动系统治理和溯源治理。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