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王浩然)9月13日晚,保康县公安局歇马派出所查获一起无证运输卷烟案,缴获成品卷烟66类、204条,案值达3.9万余元。

民警与烟草执法人员在清点卷烟。通讯员 供图
9月13日22时许,保康县歇马派出所民警在歇马镇关公路路段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发现一男子驾驶面包车,见到警察设卡欲掉头驶离,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驱车上前将面包车拦停,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该车驾驶员丁某并未酒后驾驶,且驾驶证、行驶证齐全。
证照齐全,也没酒驾,却要逃避检查,民警感觉事有蹊跷,遂责令驾驶员丁某打开车门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车后座放有2只密封严实的纸箱。面对民警质问,丁某显得紧张不安,慌称纸箱里的物品是给朋友带的礼品。
经拆封纸箱检查,共查获成品卷烟66类、204条,案值达3.9万余元。“我在歇马收购的卷烟,准备拉回远安售卖的。”经询问,驾驶员丁某34岁,家住宜昌市远安县,其无法提供运输卷烟的相关手续,属于无证运输卷烟。
目前,该案已移交保康县烟草局进一步办理。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