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圣利 全媒体记者张亚婷)9月14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开始,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
相较上一年度,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集中缴费期等有所调整。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4日。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调整为2022年9月7日至12月31日,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进一步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
据介绍,原已在本地参保居民,可不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缴费。新参保居民,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保缴费。在校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新生儿,原则上出生后90日内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保费。202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应缴2023年度保费。
据悉,本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时缴纳医保费用,可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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