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的2个案件中未建立案件审理质量责任制,处分决定宣布没有宣布记录,存在送达代替宣布处分决定的问题……”近日,在枣阳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集中反馈会上,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汪兴辉通报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近年来,为着力构建案件质量保障体系,枣阳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建立“严审+晾晒+问责+指导”四项常态化机制,即所有案件移送审理后由室主任统一形式审核,并逐案评分;对移送的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得分情况每月通报;主办的案件两次被评为低质量案件的,由主要领导约谈承办人;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及解决办法,及时制发审理工作提示,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共办理案件346件,下发通报10份,审理工作提示5份,约谈相关负责人4人次。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将业务指导前移至一线,以个别谈话、座谈交流等方式查找乡镇纪检干部“短板弱项”,制定点对点、一对一等帮带措施,健全完善系统化业务学习、集体研究案件、跟班学习等制度,着力提升乡镇纪委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郭荔玲 汪兴辉 毕学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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