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黎委)12月11日,南漳县板桥镇一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突然发生自燃,民警及时到场处置,将火扑灭。
当天上午,一名群众报警,称自己的电动车起火了。接警后,民警迅速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发现电动车正在燃烧,不时伴随电瓶爆炸的声音,安全隐患较大。民警及时疏散围观群众,使用灭火器将火扑灭,因处置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处置完成后,民警现场向群众宣讲电动车用车安全、用电安全和消防器材使用等知识,提醒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防灾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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