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勇 通讯员冉怀源)12月25日,记者从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给予王鹏举等14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全市14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获记功奖励。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为弘扬先进,树立导向,我市已连续两年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工作。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2019—2021年度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经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审核推荐,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给予记功奖励。对获得记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给予一次性奖金等物质奖励,以激励其保持荣誉、再创佳绩。
下一步,我市组织、人社部门将继续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开展奖励工作,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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