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邓丽)1月9日,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交警纠正一辆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现场民警对驾驶人和乘坐人进行教育。通讯员 供图
上午10时许,一中队民警在305省道九集路段巡逻执勤时,连续发现两辆违法载人的电动三轮车,慢悠悠地行驶在道路上,由于是省道,再加之春运,车流量很大,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见状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拦停,并对驾驶人和乘坐人批评教育。经核查,一辆电动三轮车系一位老人驾驶,后载着老伴,另一辆电动三轮车载着老婆和妹妹,由于年关将近,需要到市集上去购买年货,为了图方便,就抱着侥幸心理让他们坐到三轮车后箱内,没想到被交警查获。执勤民警在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教育的同时,要求驾驶人做出承诺,在今后驾车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安全意识,拒绝违法载人。两位电动车驾驶人均表示,是自己大意了,今后一定做遵守交通法规的群众,不给家人和交警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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