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胡辰昱、罗冰洁)“我们恋爱四年了,我相信他,才把银行卡借给他用……”2月11日,在接受襄阳市公安局东津分局东津派出所民警审讯时,汪某痛哭地说道。
据汪某供述,其男朋友占某有一天突然向她借银行卡,称要将自己兼职刷单赚的钱存在卡内。没有多想,她就把银行卡借给了男友。
汪某发现,一些钱只是经过其银行卡几分钟,很快就转另外一个账号。对此,她开始怀疑占某在从事诈骗等违法行为。不过,由于男朋友每次转钱都会留几百元给其当“生活费”,她便不再追问。不曾想,这个行为竟将她送进了派出所。
经查,2022年12月期间,汪某将其名下一张建设银行卡出借给跑分团伙用于电诈赃款转移、结算使用,涉案金额1万余元,其从中非法获利1千余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汪某因涉嫌帮信罪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民警提醒,请广大群众切勿出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重要物品,以免沦为电信网络犯罪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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