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博 汤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法律,该法正式施行以来,老河口警方严格依照此法对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采取“零容忍”态度。2月17日,笔者从老河口市公安局获悉近日和平路派出所开出全市首张反诈“罚单”。
据介绍,2月14日,老河口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核查“两卡人员”线索时发现,贾某(男,29岁)名下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在全国范围内涉四起电信诈骗案件,民警立即传唤贾某到所接受调查。
经查,2022年12月,贾某为谋取利益,将自己名下银行卡提供给雇主用于“代购”奢侈品,获利八百元。然而,令贾某没想到的是,雇主实为黑灰产业洗钱的“跑分”团伙,短短一个多小时,该“跑分”团伙使用贾某提供的银行卡收款二十余万元,其中包括涉诈资金14万余元。贾某虽不构成犯罪,但非法出借银行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最终,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六百元,没收违法所得八百元。
“在该法未出台前,对贾某的处罚或面临无法可依的窘境,新法的出台,很大程度填补了电信网络诈骗立法与实务空白,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和打击效果都很显著。”办案民警汤宇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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