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佳琦 黎委)2月19日,南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远赴河北省唐山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通过信息研判、摸排走访,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人黎某抓获。
经查,2022年12月,黎某为获取利益,搭车前往河北省保定市,在明知他人将利用其银行卡用于转移网络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两个银行和一个支付宝账户提供给他人转移网络犯罪资金达45万余元,其中部分资金涉及南漳县公安局侦办的刘某被诈骗案。黎某从中非法获利14800元。目前,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