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勇 通讯员刘鑫 周嘉懿】“为了鼓励广大外出人员积极返乡创业,我市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其中,被市人社部门认定为襄阳市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可以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两万元。”3月2日,襄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副局长金雪竹说。
市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是指由在外地就业、创业、就学和服兵役等在6个月及以上,返回原户籍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中心城区可结合实际适当放宽范围)的返乡人员创办,带动就业明显,为促进返乡创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旅游等经营实体。
申报主体要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上述返乡创业人员,近5年在襄阳市内依法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年以上,经营规范且带动就业效果好,特别是能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及社会公益事业等。
经营实体如果是企业,要求固定资产实际投资100万元以上,上年度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吸纳30人以上就业;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如果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固定资产实际投资50万元以上,上年度经营收入80万元以上,合作社成员15人以上。如果是家庭农场,要求有创办家庭农场的章程;上年度经营收入30万元以上,吸纳15人以上就业;经营土地的流转年限不少于3年,流转土地手续齐全、规范,流转期内不得转包。乡村旅游类项目要求固定资产实际投资50万元以上,上年度经营收入25万元以上,经营项目有规范的标准,吸纳15人以上就业。
“有申报意向者,可以填写《襄阳市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考评表》,准备相关佐证后直接向市级人社部门提交,也可由县级人社部门考评后向市级人社部门推荐。”金雪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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