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谢博闻)今年2月初,南漳公安根据线索发现,张某、闵某涉嫌违法犯罪。南漳县公安局薛坪派出所立即对张某进行摸排调查。3月14日,薛坪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情报,将张某、闵某二人成功抓获,并对两人展开审讯。经讯问,两人对相关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张某、闵某交代,2023年1月份的一天,二人通过朋友认识了一名本地男子,该名男子引导其用自己银行卡转移资金并承诺给予报酬若干。2023年2月8日,张某和闵某为赚取佣金,按照他人安排前往天门市,并在他人指导下通过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接收电信网络诈骗资金,后又配合他人取现。期间,张某、闵某分别配合他人转账、取现3.5万元、7.2万余元。
最终,张某、闵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南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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