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谢博闻)“我种这东西都是自己泡水喝,咋还犯法了。”见到民警的到来,违法嫌疑人廖某某后悔不迭。3月14日,襄阳市南漳县公安局肖堰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
当日,南漳县公安局肖堰派出所民警对辖区进行禁种铲毒巡查时,发现花庄村村民廖某菜园种植的一片植物类似罂粟苗,民警立即上前查看,经现场确认,菜园中种植物为毒品原植物罂粟。
随后,民警经过走访找到罂粟种植人廖某,经过现场清点,一共种植毒品罂粟266株。民警立即对嫌疑人廖某进行讯问,廖某对其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供认不讳,称其因年事已高,身体关节经常疼,听说食用罂粟叶子可以缓解疼痛,就找来种子,在自己的菜园种植了一些罂粟,殊不知触犯了法律。
民警对廖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指出罂粟是一种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经过民警普法,廖某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当场配合民警铲除了罂粟,表示以后绝对不会再种植。
目前,廖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不管出于何种目的,无论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一定要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远离毒品,拒绝毒品,共同参与到打击毒品犯罪的斗争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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