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都没想到能那么快找回来!”3月29日,说起手机失而复得的经历,陈女士连连向民警表示感谢。
3月28日下午6点,米庄派出所接到居民陈女士报警,称其手机不慎遗失。陈女士回忆,当天下午5点,她在去上夜班的路上,将手机放在摩托车前面的车筐里。结果到了办公室,她才发现没拿手机,返回寻找时,车筐里已空空如也。
民警调取监控录像查看,发现一名男子在该摩托车旁停留了13分钟。民警多方查找,确定该男子为企业外包单位员工,当即找到对方说明情况。男子拿出手机还给了陈女士。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停放共享单车、电动车或摩托车时,一定要认真检查,避免将贵重物品遗忘在车筐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通讯员:洪贞;记者: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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