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邓丽)农用车、货车不具备载人的安全条件,除驾驶员外不得违法载人。然而,一些人图一时方便置安全于不顾!
3月30日下午,襄阳市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队民警在九董线吴家大沟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拖拉机驾驶座旁的踏步上坐着一个人,随时都有掉下的危险。民警立即上前将拖拉机拦停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据调查,驾驶人小姜旁乘坐人是其父亲老姜,父子二人上街去买牛,民警对驾驶员及乘坐人进行了耐心的教育,同时要求乘坐人员下车搭乘公交车,并依据相关法规对其做出了罚款100元的处罚。
南漳交警提示:农用三轮汽车、拖拉机和载货汽车等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活动,缺少对乘坐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不仅驾乘人员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而且也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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