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彭慧敏、朱昊天)“多亏税务部门及时提醒,让我们提前化解了企业经营的风险!”近日,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蒋果拿着耕地占用税缴税凭证,对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据企业工作人员介绍,今年2月,该公司从该县林业部门获批一块临时占用的林地,按规定企业需要缴纳一笔森林植被恢复费。由于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两项非税收入的征收职责由林业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该企业便在2月20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费款40.59万元。
按照规定,纳税人临时占用林地,应当自纳税人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但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缴完两项非税费用后,就自以为履行完了税费缴纳义务,全然不记得需要耕地占用税。假如超出缴纳期限,企业将会面临涉税风险,甚至有可能要在日后补缴滞纳金。
“当时也是粗心大意,以为缴了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就完事了,没想到把最重要的耕地占用税忘了。”该公司办税人员黄荣说道。
幸运的是,根据南漳县税务局“三级联合”联动管理机制,税务工作人员及时发现了这一涉税风险。
“所谓‘三级联合’,指的是由办税大厅发挥一级‘哨所’作用,畅通信息收集、政策执行效果反馈渠道;县局机关股室发挥二级研判分析作用,税政管理岗开展风险预警和风险分析;税源管理分局负责第三层级的风险应对、政策辅导。通过三级联合机制让税费联动形成有力抓手,税费种同征同管,提前化解企业涉税风险。”南漳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许靖介绍道。
据介绍,在实际工作中,该局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在企业缴纳完两项费用后,根据“三级联合”机制,将相关信息通过后台系统传递给该局非税收入股、税政二股;而负责耕地占用税的税政二股在接收到非税费用征收台账后,立即开展信息比对核查,将企业可能存在应报未报耕地占用税的风险疑点报送至税源管理分局。企业辖区所属的第二税务分局在收到风险疑点后,立即安排税收管理员,与该企业财务人员电话联系,掌握了企业临时占用林地的信息。确认企业存在应纳税占用林地行为后,工作人员便向企业宣传辅导关于临时占用林地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有关规定。
经过税务部门宣传辅导,3月13日,该公司主动通过网上申报缴纳了耕地占用税44.65万元,顺利消除了涉税风险。
从发现企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到通过宣传辅导引导企业缴纳耕地占用税税款之间相差不到30日。得益于南漳税务日常搭建的“三级联合”税费征管有效手段,不仅有效强化了涉税征管质效,也能通过及时的提醒,帮助企业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截至目前,南漳县税务局已在森林植被恢复费与耕地占用税、施工扬尘与环保税等存在数据关联的税费种联动管理上,共享有效涉税信息112条,及时帮助企业补缴税款121.33万元,有效规避了企业涉税风险和滞纳金的产生,促进了税收营商环境的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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