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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也吃窝边草 男子盗窃小区电动车被拘留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1日19:01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晨光)4月21日,一小区业主刘某因盗窃同小区业主电动车被襄阳高新米庄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4月18日下午,米庄派出所接到居民李先生报警,称自己停在小区楼门的电动车不翼而飞。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一名戴红色头盔,上穿白色外套的可疑男子在经过李先生电动车时左顾右盼,随后见车未上锁,便顺势将车推走。而该男子在出门时,一个靠近门禁刷脸的动作也引起警方怀疑,该男子疑似小区业主。

民警通过跟物业进一步核对信息,发现业主刘某就是本案嫌疑人,遂于18日晚将其抓获。

经审讯,刘某交代了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而其之所以推走电动车,竟是觉得上班路远。原来,刘先生在附近的一家企业上班,经过李先生的电动车时,见没有上锁,就想着"借"来一用。但推的过程中,刘某又担心被人发现,便将车推至一楼车库内,随后损坏车牌,骑车上班。

目前,民警已从刘某所在单位查获被盗电动车辆,现已返还受害人。

据介绍,警方正在就车辆具体价值进行鉴定,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醒,摩托车、电动车车主离开时,切记给车辆上锁,并将车停在监控区域内,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郑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