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晨光)“实在后悔,累的不行,卖了300多元,还要受罚,以后再也不得盗窃了。”5月18日,当盗窃电动车的嫌疑人王某被襄阳高新警方米庄派出所抓获后,后悔不已。
5月5日,米庄派出所接到张先生报警,称当天下午3时许,其将自己2020年购买的一辆蓝色电动车停放在团山大道某售楼部门口,随后坐车前往市区办事,张先生称其当时没有锁车,不料晚上返回时,却发现车辆丢失。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侦查工作。
经过走访调查,民警发现当晚7时许,一男子走到张先生电动车附近时,来回徘徊,随后见车没锁自行推走,期间一直推行15公里前往市区。经核查,该嫌疑人疑似无业人员王某,后民警将其抓获,并追回被盗电动车。
王某交代,因文化程度低,也没啥手艺,便靠打零工度日。当天晚上,其从网吧上网出来,见路边停着的电动车未锁车,一时缺钱花,便动了行窃之心。由于他对自己租房周边的情况比较熟,想着市里可能好卖一些。王某便夜行推车15公里,最终变卖后获利300多元。
目前, 王某对自己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已被米庄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骑电动车外出时,停车切记拔钥匙和锁车,锁车后要再次确定是否锁好锁牢。尽量将车停放到有人看管或有监控覆盖的地方,切勿麻痹大意,造成不必要的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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