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记者从高新区获悉,高新区城管部门听取商户意见,划定中新路(中原路-新华北路)、振兴路(春园路-中新路)、中清路(中原路-清河路)等14处区域和路段,自2023年5月16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允许夜间临时占道经营。据悉,高新区已连续4年划定夜市经营区域。
高新区城管部门将加大服务力度,引导商户按要求摆放桌椅,统一铺设防油污胶垫并配备垃圾容器,落实“门前三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定区域、定时段、定类型、定标准、定措施、定责任”“六定”管理要求。同时,对于管理不达标的区域、路段,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保障夜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