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唐应超)7月19日,保康县马良镇村民在桥下发现一只受伤“怪鸟”,经民警救助交由专业人员辨认,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民警细心喂食后,将其带至野外放生。

民警救助后送至野外放生。通讯员 供图
当日12时许,保康县公安局马良派出所接到热心村民张先生报警称,在马良镇陈家湾村新建的一座大桥下,发现一只形似老鹰的“怪鸟”,站在桥下一动不动,好像受伤了,请民警前往救助。
考虑到这只幼鸟受了伤,民警小心翼翼将其带回派出所喂食,并联系当地林业部门辨认和检查。经专业人员辨认,此幼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属于濒危物种。
通过仔细检查,游隼一只腿有轻微擦伤,但无大碍,符合放生条件。随后,民警对游隼受伤的腿进行了消毒处理,并喂食了新鲜肉食,待其体力恢复后,送至野外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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