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晨光、邹红)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但部分驾驶人认为在中午喝酒,经过一下午睡觉酒精就会被新陈代谢掉。殊不知,如果体内酒精尚未完全分解,心存侥幸强行驾车存在酒驾风险。8月6日,一男子在中午与朋友聚餐饮酒,当晚开车被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查出醉驾违法行为。
根据夏季交通安全特点,紫贞平台持续推进“夏季行动”,严查酒醉驾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当晚 22时许,民警对一黑色轿车检查时,发现司机涂某满身酒气,但涂某却坚称自己晚上没有喝酒。
经现场吹气检测,涂某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我中午喝的酒,晚上真的没喝,朋友都能给我作证。”面对铁证,涂某却辩称酒劲儿没散,妄图逃避打击。但涂某醉驾的事实却无法更改。
经进一步调查,男子涂某称中午与朋友聚会,喝了几两白酒,随后在宾馆休息,自认为经过一下午的时间,体内酒精已不复存在。恰逢当晚又遇到急事需要处理,便心存侥幸开车前往,不料被警方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涂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予以吊销驾驶证、禁驾5年,并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酒精在体内完全消化需要一定时间,部分市民认为“隔顿酒”“隔夜酒”不会影响,但在民警实际检测过程中,仍有部分市民测出酒醉驾,请市民当天饮酒,切勿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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