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 唐应超)为饱口腹之欲,竟罔顾禁令,侥幸非法捕捞水产品。8月18日,湖北省保康县公安局马良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收缴电鱼机一台、非法捕捞的鱼类水产品2.81公斤。

民警收缴王某的电鱼机及捕捞的鱼类。通讯员 供图
8月17日15时10分,保康县公安局马良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沮河流域马良镇重溪村2组小地名船湾河段有人在电鱼。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嫌疑人王某正在河中一处浅滩电鱼,民警当场收缴其电鱼机一台及非法捕捞的鱼类水产品若干,并依法传唤王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王某54岁,保康县马良镇重阳村人。民警对王某非法捕捞的鱼类水产品进行清点、称重,共计捕鱼510条,净重2.81公斤。其中白鱼492条、重2.674公斤,黄骨鱼4条、重0.05公斤,泥鳅14条、重0.086公斤。经审讯,王某对其为饱口腹之欲,在禁渔区沮河流域马良镇重溪村河段非法捕捞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严打非法捕捞行为,切实维护生态平衡。王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8月18日上午,王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保康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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