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晨光 金娅妮)“没想到我好心请她吃饭,她竟然偷了我4万元和一个金手镯。”8月21日,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团山派出所民警赶赴云南昆明,将盗窃邻居财物的沈某抓获。
8月17日,团山派出所接到邓女士报警,称自己放在衣柜里的4万元现金和一个金手镯被盗。随后,民警立刻到邓女士家中展开勘查。民警发现,想要从衣柜中拿走现金和首饰,必须经过大门和卧室门,但两个房门均没有撬动损坏痕迹,遂怀疑为熟人作案。
“邻居沈某知道我取过4万元,前两天我还喊她过来吃过饭。”邓女士介绍,她与邻居沈某经常在一起打麻将,沈某前几日要去云南昆明务工,她就在家请沈某吃饭,而两人闲聊之际,邓女士谈及了自己刚取钱的事。
获知重要线索,民警立即前往云南昆明,将沈某抓获,并在家中搜出部分现金。但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沈某却拒不认罪。经过技术比对,民警发现沈某家中搜出的钱正是被盗财务。面对铁证,沈某交代自己有盗窃前科,闲聊时听说邓女士家中存有4万元现金,便心里痒痒,盗窃带走。
目前,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高新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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