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 曹镁曦)“我真是‘病’得不轻,干嘛要偷人家的药,真的不值当!”8月25日,男子韩某接过保康县公安局寺坪派出所办案民警送达的处罚决定书时,顿时傻了眼,他对自己的偷盗行为后悔不已,连称没想到,自己就是偷了5盒药,就要面临这么严厉的处罚。

民警带嫌疑人指认现场。通讯员供图
8月25日11时许,保康县公安局寺坪派出所接到寺坪街某大药房邓女士报警,称店里的药品被盗。民警当即赶至现场,通过排查药店的监控,很快锁定盗窃药品的嫌疑男子韩某。
经查,男子韩某44岁,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是一名园林绿化养护修剪工。当日他受到寺坪镇园林种植基地邀请去修剪园林,途中因喉咙疼便来到大药房买药,想到自己时常腰疼,于是趁店员不备,盗走药架零售价值702元的药品。

民警发还药品损失。通讯员供图
“刚刚发案,嫌疑人应该没走远。”民警随即通过沿线视频追踪和走访调查,仅半小时就在寺坪村4组将嫌疑人韩某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起获盗窃药品。归案后,韩某对自己盗窃药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赔付药店损失。
目前,寺坪派出所已依法对违法嫌疑人韩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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