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晨光)9月6日,笔者从襄阳高新公安分局获悉:近日,湖北交投襄阳运营公司鹿门山管理所联合襄阳市公安局东津分局刑侦大队、襄阳高警二大队、襄阳市公安局团山派出所共同查处一批团伙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车辆。涉事车辆11辆,偷逃通行费36次,追缴通行费8万余元。
襄阳某物流公司所属11辆车,互相配合更换拖货后挂运往云贵地区,多次以大车小标的形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即拟从云南往返襄阳的大货车,在一服务区时,与前来接应的小货车更换车头,随后装着小货头的车辆继续前往襄阳,而装着大货车头的空车则就近下高速,最终实现以小货车的标准缴纳大货车高速费用的目的。
今年8月初,鹿门山管理所在对日常车辆通行情况摸排中,发现该逃费行为,并立即向当地襄阳市公安局东津分局刑侦大队报案,最终由襄阳高警二大队以及物流公司所在地襄阳市公安局团山派出所共同对该公司法人进行传唤。该公司法人对逃费行为供认不讳,并承诺于本月内补缴全部偷逃通行费。8月31日,该公司负责人在襄阳高警二大队接受处理,并补缴偷逃通行费82544.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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