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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6日11:23 来源: 襄阳日报

□通讯员祝贺 王晨曦 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近日,记者从枣阳市检察院获悉,该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思维,通过法律监督模型,将众多数据集中起来进行比对,共获取涉医保基金先行支付案件线索40余条。针对此类情况,枣阳市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履职优势,以检察监督为切入点,促进相关单位相互协作,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分析研判

找出医保基金流失“病因”

今年3月,枣阳市检察院通过数据模型提供的线索,发现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法院认定交通肇事者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时,将医保先行支付的医疗费予以扣除,没有法定事由减轻交通肇事者的赔偿责任,责任认定错误,该院向枣阳市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医保基金先行支付,一般涉及人身损害赔偿侵权类纠纷,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可能存在责任认定错误,以及其他问题造成的医保基金流失。”枣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立中在线索分析研判会上担忧地说,这种情况下不能局限于就案办案,要结合数据模型梳理的线索,实行项目化管理,进一步分析研判线索的特征和规律,确定调查核实方向。

随后,检察官多次到法院调取诉讼卷宗,仔细查阅该类案件中医保报销数据及法院裁判情况。通过分析研判发现,被侵权人在就医时一般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诉讼时,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是否应当由侵权人赔偿,法院存在两种裁判情形。之后,通过大量走访,检察官发现问题的症结在于涉案当事人将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融合履职

治理医保基金流失“顽疾”

为守护医保基金“钱袋子”,枣阳市检察院能动履职,通过多种监督路径,积极解决医保基金流失问题。

面对法院审理涉医保先行支付的侵权责任纠纷案,存在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枣阳市检察院以类案监督的形式向枣阳市法院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加强类案审判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提高裁判质量。

针对涉案当事人将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枣阳市检察院向枣阳市医保局发出磋商函,督促枣阳市医保局依法履行医保基金监管的法定职责,加强对医保基金报销的审核力度,追回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

收到磋商函后,医疗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及时核查处置,其中1人退回报销金额,对拒不退回违规报销金额的2人以涉嫌医保诈骗向公安机关移送的犯罪线索,检察机关通过正向衔接,及时进行法律监督。

机制建设

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网”

“法律虽赋予了社保机构追偿权,但社保机构和司法机关存在信息壁垒,无法及时了解信息,行使追偿权,有时候也会出现被追偿人拒绝退还违规报销的医保费用的情况。”检察官回访相关单位时,工作人员提出了工作开展难点。

针对该问题,枣阳市检察院联合枣阳市法院、枣阳市医保局召开涉医保基金追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座谈会,明确法院每月向医保局通报涉医保案件信息,医保局及时进行核实后,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以此避免“一案双赔”。同时,就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强化涉医保基金民事行政监督、合力打击涉医保基金领域违法犯罪等达成共识,三方会签了《关于医疗保险基金追偿协作的工作机制》,通过外部联动和内部协作,综合运用民事与行政、刑事、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

除此之外,枣阳市检察院与该市法院进行交流会商,在枣阳市法院成立了法律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会签《关于健全完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促进法律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的意见》,切实提升了法院审判质效和检察监督质效,筑牢了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网”。

【责任编辑:郑傲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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