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代表进行灭火器实操。 通讯员 王雪 全媒体记者 张雪飞 刘自航 摄
本报讯(通讯员王雪 全媒体记者张雪飞 刘自航)11月是全国消防月,为扎实推进消防宣传月活动走深走实,引导检察干警、司法警察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近日,襄州区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了消防安全联学联建活动。
活动中,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王文化带领全体检察干警重温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区消防救援大队耿幼伟对消防标识和办公单位消防安全注意事项进行重点讲解,通过剖析真实火灾案例、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介绍防火、灭火基本常识,提醒大家警惕在先、防范在前。
在实操阶段,消防救援大队教官具体演示了灭火器操作方法,干警代表按照教官的教学进行实际操作,动作一气呵成,顺利扑灭火焰。
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谦国表示,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为消防应急提供了有力保障。区检察院将以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学消防、长知识、强意识,进一步提升全院检察干警消防安全风险防范的警觉性、主动性,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筑牢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