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贾娟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樊城区检察院与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禁烟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主要针对辖区各学校周边50米“红线”内是否存在销售香烟和电子烟的店铺以及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松鹤路小学、长虹路小学附近的几家便利店、副食店进行了抽查(如图),随后,又前往学校附近的超市进行突击检查,均未发现有违法售烟行为。检查过程中,未检办检察官向各店铺经营人员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督促售卖电子烟的商家做好销售台账记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及普通香烟。
下一步,樊城区检察院将继续携手相关部门,深化校园周边禁烟行动,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烟草销售专项检查,确保禁烟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商家的法律教育和引导,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