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麻小芳)4月16日,樊城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时,向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我市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据了解,李丽(化名)与王国强(化名)婚后育有一女小林(化名)。双方均在外地打工,小林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李丽与王国强因工作繁忙,只能在节假日期间见到女儿,久而久之,小林和父母的关系逐渐疏远。
近日,李丽以分居多年、感情不和为由到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王国强的婚姻关系,但对于小林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均以工作忙为由推脱。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樊城区人民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及举证质证情况,考虑到双方关系还有修复的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同时,考虑到父母婚姻关系的裂痕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双方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并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教育、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
经过法官教育,双方当事人在认真阅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后,均承诺一定会履行好为人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尽心尽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确保孩子身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