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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交警:请守护孩子出行安全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1日15:44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梁政)“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襄阳交警公布部分涉儿童交通事故案例,提醒家长及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过马路牵好孩子的手,遵守交通法规,陪伴他们平安长大。

案例一。 通讯员 供图

案例二。 通讯员 供图

4月27日12时许,别某驾驶摩托车行经南漳县金凤路时,遭遇从家中院子猛跑出、奔向马路的5岁女童。别某来不及刹车,将女童撞伤。5月7日6时许,樊城牛首镇大李营村村民李奶奶抱着年幼的孙子通过家门口的乡道。留在路这边的3岁孙女见状,急着加速奔跑过马路,想跟上奶奶。不料,一辆“老头乐”经过。李奶奶发现后,出于本能想阻止。结果,“老头乐”将孙女剐蹭摔倒,并迎面撞上折返回到路上李奶奶及怀抱的孙子。事故导致李奶奶头部出血、肋骨骨折,两孩童不程度擦伤。

交警提醒:这两起事故中,被撞伤孩童均属于学龄前儿童,其监护人在事故中要么没出现,要么未牵好孩童的手,未尽到监护义务。低龄儿童视觉感官未完善发育,不能准确估算出车辆的时速和距离。家长带孩子外出时,通过马路一定要牵住孩子的手,防止发生意外,并且一定告诉他们不要突然横穿马路,否则驾驶人措手不及,往往无法及时刹车,酿成悲剧。

案例三。 通讯员 供图

案例四。 通讯员 供图

3月23日中午1时许,11岁合合(化名)骑行自行车闯红灯,经过樊城建华路与风华路斑马线时,遇左拐的面包车。合合紧急避让,从自行车上跌落,所幸身体未受损伤。4月14日10时许,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杜奶奶载10岁孙子成成(化名)骑行电动车,经过南漳城关镇金漳大道时,为避让前方左转小型普通客车,杜奶奶及成成连人带车摔倒。

交警提醒:这两起事故中的骑乘人员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通违法行为。骑行自行车需年满12岁,而事故当事人合合未达到法定年龄,且存在闯红灯、应推行过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杜奶奶与成成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且存在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中,由于交通违法造成的事故伤害占比大,出行中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

案例五。 通讯员 供图

4月10日,襄城某家属院的2岁童童(化名)与姐姐在自家门口的空地上玩耍。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在旁停放,驾驶员正在收捡车后备箱物品。收捡好后,驾驶员回到驾驶室发动车辆准备离开。这时,本已回家的童童突然从家中跑出,被刚上路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撞倒。

交警提醒,驾驶人视觉盲区极容易造成涉儿童交通事故。如果低龄儿童在车辆正前方、AB两个立柱、车体右侧、车后方等位置玩耍,容易被驾驶人忽视,而且车身越高大,驾驶人视觉盲区就越大,所以一定要与车辆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其突然转弯或启动、变更车道时被卷入车底。

【责任编辑:雷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