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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盗花双双被罚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8日16:30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晨光、罗娟娟)6月17日,“盗花贼”冯某和赵某到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米庄派出所投案自首,丈夫赵某到案后直言后悔不该听妻子冯某枕边吹风,起了盗花自种的想法,导致夫妻二人双双被罚。

6月13日,米庄派出所接到群众马女士报警,称种在米芾路绿化带的树状月季被盗走4棵,价值600余元。接到报案后,米庄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绿化带的月季花根部都加装了保护措施。调取路边监控,发现一名男子驾驶越野车将月季花盗走,同行的还有一名女子。经过进一步侦查,民警很快就确定了嫌疑人的具体身份。6月17日,见自己的盗窃事迹败露,违法行为人冯某和赵某到米庄派出所投案。

花的价值不大,也容易购买,为什么赵某和冯某竟起了偷窃之心呢?原来,冯某和赵某都在米庄镇打工,上下班经常从米芾路经过,妻子冯某见路边月季花开得漂亮,自己小院刚翻修,差一些植物,便在每次经过时和丈夫打趣说道等小院翻修完了后,可以弄点月季花种植,并且在茶余饭后谈及此事。6月中旬,耐不住妻子长期唠叨,自己小院翻修完毕后,冯某和赵某竟起了顺走路边月季花的想法,并趁着夜色,在案发当天将路边的四棵月季花盗走,栽种在自家院内。

目前,违法行为人冯某和赵某已将盗窃的花卉归还失主并积极赔偿,二人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花木虽美,切勿随意“伸手”,偷窃绿化带内的花草绿植,属于违法行为。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爱护襄阳的一花一木,争做文明“护花”使者。

【责任编辑:雷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