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朝晖)6月21日,襄阳市樊城米公派出所经过前期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破获一起健身房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健身房12万多元的案件。
6月17日,米公派出所接辖区某健身房负责人报警称:本公司一名被辞退的员工私自挪用公司钱款共计124631元。
接报警后, 民警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侦查。通过调查发现,该健身房前员工李某在2022年2月至2024年4月在该健身房内,利用其负责推销健身卡的营销身份,多次私自接收健身房顾客办理健身卡的钱款。顾客前来健身时谎称卡正在办理中,报李某的名字就可以进去健身等说法拖延办理。李某在就职的近二年时间内,以这种方式侵占了12万多元。
6月21日,民警通过侦查,将李某抓获,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称自己私下收客户办卡费未交付公司,而是用于个人花销及清还个人债务。
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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