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向格)只需要出租个人的电话就能日赚百元?面对如此轻松的“兼职”,一些人没有犹豫,将自己的手机租借给他人,却因此沦为网络犯罪活动的“工具人”。7月9日,南漳县公安局东巩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及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制止了几起电诈悲剧的发生。
“我是在和朋友吃烧烤的时候认识李某的,他说我只用将自己的手机借给他拨打电话就行了,其他的我不用管,他用我手机拨打一个小时电话就会给我200元。”小张向民警介绍着自己的“兼职工作”。
这样的“报酬”在刚刚上大一放假在家的小张眼里,显然是低投入、高回报的完美“兼职”,很快,小张便同意了对方的提议,将自己的手机出租给别人。
“他发了200元红包给我,当时我只觉得这样来钱还挺快的,过了一会儿他就把手机还给我了,我再用手机拨打电话时发现我的号码已经被封禁了,我这才意识到不对劲报警了。”小张后悔地说道。
南漳县公安局东巩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根据报警人小张的描述在一家棋牌室房间内找到了租借其手机的李某,并将二人带回派出所询问情况。后经民警分析研判,确定李某涉及电信网络诈骗。南漳县公安局对李某拨打号码的机主进行了电话提醒后,未发现有人被骗。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小张由于不知情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民警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
“我平时喜欢在手机上打王者荣耀,看见游戏里有人打广告称租借手机打电话一天350元,便联系上了对方,结果搞了两天我的号码被封禁了,便想到租借别人的手机来打电话。”李某向民警交代。
近年来,随着网络迅速发展,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因“触网”频繁,加之社会经验不足,已成为电诈分子的主要目标人群。警方提醒,市民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一旦“两卡”被出借、出租或者出售,就有可能会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洗钱、逃税等不法行为,最终会追溯到本人,导致个人信用受损,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大群众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的高压线。